記者1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鐵道部等9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為春耕化肥供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全力做好化肥生產流通的保障工作。有關部門已下達了2011-2012年度1530萬噸的國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任務。
《通知》提出,在春耕備肥和用肥旺季期間,化肥生產企業集中地區的地方政府和各電網公司要全力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產用電,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要加強對化肥企業,特別是西南地區企業化肥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有關地方政府要督促煤炭企業,特別是無煙塊煤生產企業,認真履行與化肥企業簽訂的供貨合同,保持化肥用煤價格基本穩定。
《通知》要求鐵路部門繼續加強化肥調運組織,根據需求妥善做好運力安排,特別是要重點加強華北地區到達南方市場氮肥、西南地區到達東北地區磷肥以及青海、新疆地區鉀肥外運的調運組織工作,并適當加大對國家淡季商業儲備化肥、化肥生產所需原材料運輸的組織力度,全力為春耕化肥供應工作提供有力運力支撐。
《通知》還要求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要積極籌措資金,銜接貨源,均衡進貨,足量儲備,落實好化肥淡季儲備任務;各級管理部門要繼續加強農資市場的質量監管,針對當前市場上存在的制售假冒偽劣化肥、虛標含量、偷減養分、捆綁銷售、虛假宣傳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