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5月7日發布,為落實四部委印發的《關于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的指導意見》。農業農村部決定開展“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試點工作,并制定了《“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試點工作方案》。
試點目標
優先選擇包括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在內的100個縣開展試點,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試點建設任務。發揮“互聯網+”在推進農產品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各環節高效協同和產業化運營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縣級農產品產業化運營主體,建立完善適應農產品網絡銷售的供應鏈體系、運營服務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實現優質特色農產品產銷順暢銜接、優質優價,供給能力和供應效率得到顯著提升,農民就業增收渠道進一步拓寬。通過試點,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實際、可復制、可推廣的推進模式和標準規范,向全國推廣應用。
試點縣應滿足的基本條件
1.具備一定的資源稟賦和產業比較優勢。有規?;N植(養殖)基礎(該品種在所屬省份內產業規模應排名前10),有一定的農產品分等分級、初加工、包裝、物流運輸等基礎設施,有帶動作用較強的龍頭企業、電商企業或協會組織,有影響力較大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基礎扎實,經過試點能夠形成優質特色農產品生產體系、全產業鏈貫通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
2.具備一定的網絡銷售基礎。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當地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超過3%,寬帶網絡和快遞物流實現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鏈物流能力,有一定數量的農產品電商企業及配套服務企業。
3.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制定了細化實施方案,目標明確,措施可行。地方財政給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相應優惠。
以上條件,貧困地區可適當放寬。
試點縣工程建設重點任務
1.培育縣級農產品產業化運營主體;
2.以運營主體為核心打造優質特色農產品供應鏈;
3.建立適應農產品網絡銷售的運營服務體系;
4.建立有效的支撐保障體系。